對于異地就業的父母來說,最麻煩、最迫切的問題是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最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發〔2014〕93號)。
時間節點
2016年底,啟動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
2017年開始逐步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支付方法
參保人員只需支付個人承擔的住院醫療費用,其他費用由就醫地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協議約定審核后支付
就醫流程
轉出: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前,應到參保地經辦機構進行登記
結算: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出院結算時,就醫地經辦機構,將異地就醫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等信息經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實時傳送至參保地經辦機構
適用人群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人員,可以申請辦理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一)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后在異地定居并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二)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指在異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參保地規定的人員
(三)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且符合參保地規定的人員
(四)異地轉診人員:指符合參保地轉診條件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