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醫保的報銷流程是什么?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由于流動人員流動性大,他們有時會出差到別的地方。然后,在外地醫療保險機構看病后,醫療機構會將相關證件帶到外地醫院醫保部門蓋章,然后將相關審批表交回申請機構審批。
異地審批期限一般為一年,即從申請之日起至次年。一年之內不能改變。審批期限屆滿,仍在異地的當事人需要到有關部門重新審批。
不同地區的當事人有必要在不同的地方選擇醫院,不同地區的病人選擇幾家醫院的規定也不盡相同。一般來說,你可以從兩到三個選擇。
異地醫保費用如何報銷?
當事人在異地的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將相關報銷單據郵寄回原來的所在城市進行報銷,也可以讓家人在原來的所在城市幫助報銷。報銷的標準等問題就會還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規定,相關款項可由家人代領,也可自行設立相關賬戶領取。
異地醫保報銷比例:
醫保個人帳戶醫療費可以定期在秭歸醫保局辦理資金劃撥手續,外省的醫院要是當地醫保定點醫院。
報銷比例按政發[2001]13號文件規定辦理,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其中乙類藥品按80%,貴重藥品按70%,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的按70%報銷。
異地醫保報銷所需手續:
異地就醫,需向門診和醫院開具相關費用的收據、清單、處方、明細、醫療保險手冊、病例診斷證明等,同時出具所治療醫院的掛號證明,便于用人單位、社保所、區縣醫保中心統計匯總、審計結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