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醫療報銷制度利國利民,制定合理的醫保報銷比例,是實現“病有所醫”的基礎。長治醫保報銷比例是:城鎮居民報銷比例是統籌基金分別按三級醫院60%、二級醫院70%、一級醫院7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0%支付。
城鎮居民連續繳費滿兩年的,從第三年起待遇支付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門診統籌基金按40%支付;城鎮職工報銷比例急診門診費超過100元以上部分,統籌基金支付60%,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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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鎮居民報銷比例
1.統籌基金分別按三級醫院60%、二級醫院70%、一級醫院7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0%支付。
2.城鎮居民連續繳費滿兩年的,從第三年起待遇支付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
3.門診報銷比例:門診就醫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門診統籌基金按40%支付。
二、城鎮職工報銷比例
急診門診費超過100元以上部分,統籌基金支付60%,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每年5000元。
提示:
長治醫保報銷比例是:城鎮居民報銷比例是統籌基金分別按三級醫院60%、二級醫院70%、一級醫院7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0%支付。城鎮居民連續繳費滿兩年的,從第三年起待遇支付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門診統籌基金按40%支付;城鎮職工報銷比例急診門診費超過100元以上部分,統籌基金支付60%,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每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