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失業人員不知道失業保險應該去哪兒辦理,為幫助失業職工順利辦理失業保險相關事宜,小編特意收集整理了這篇文章,通過對失業保險的一系列相關知識的介紹,讓失業職工順利辦理失業保險,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一、辦理失業保險的地點:
當地的人力資源部,一般在當地的人才中心里面。
二、辦理失業保險的材料:
《戶口簿》、《身份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畢業證》、兩張一寸照片(有《失業證》、《勞動手冊》的請攜帶)
三、辦理失業保險的程序:
1、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鎮(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辦理《失業證》或恢復失業身份手續。
2、持相關證件到甘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注意:超過60日未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
四、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1、按規定辦理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2、已參加定向就業培訓或符合免培訓條件(已辦理免培訓手續)的。
五、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程序:
1、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下個月起,第一個月的11-20日期間(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順延),本人憑《失業證》、《身份證》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驗,以后每個月都必須在11-20日到戶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審驗。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
2、在《失業證》上加蓋“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印章;
3、在市失業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中為其做“審驗登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