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失業登記
1、失業人員所在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后,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認真審核失業人員檔案資料(失業登記表2份、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有關材料、參加工作及調動工作手續、勞動合同、工資轉正晉升手續、養老保險終止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審核無誤后裝訂成冊日內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2、失業人員持原所在單位出具的報到信件、身份證、一寸免冠照片4張,于15日內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無正當理由60日內不辦理登記的,視為放棄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的檔案管理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免費代存檔案。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和領取失業金期滿的失業人員,應及時到當地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中心)辦理檔案托管手續,繳納養老保險費,不愿辦理托管手續的,其檔案轉入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居委)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進行管理。時限超過1年不轉檔案又不辦理托管手續的,按無主檔案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