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些單位的員工在網上提問的關于如何領取失業金的,這個的話根據相關規定是可以的,只要滿足條件的,就可以的,一般是只要非自己的意愿就可以辦理的,下面就由小編給大家講解一下有關失業金的領取條件以及流程。
東莞怎么領取失業保險
東莞的失業金領取去東莞的社保局,帶好相關的資料的,符合條件的話當場就是辦理完畢的。
申請材料
1、填寫《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
2、《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3、寫明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原因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4、身份證和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一張(正反面);
5、未換領社保卡的,需活期銀行存折或銀行儲蓄卡原件及復印件;
6、外省籍失業人員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且不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可選擇申領外省籍人員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辦事流程:
1、參保人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資料;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資料,為符合條件的核付待遇并發放《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
3、失業人員憑社保卡或存折等證件于次月的15日后,到相應的銀行任一儲蓄網點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辦理時限:
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溫馨提示:
每月25日前受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
備注:領取失業保險金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按規定已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申領失業待遇需注意事項:
1、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需寫明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原因。
2、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月數計算跟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直接相關。如您在東莞市外有參加失業保險且需要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的,應當辦結轉移手續后再提出申請失業保險金。
3、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請務必從辦理手續的次月起每月1次(辦理時間: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二個工作日前)攜帶身份證或社保卡、失業就業登記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到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資格驗證手續。驗證通過的,當月的失業保險金將于次月發放,且當月失業代繳基本醫療保險才會生效,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驗證或驗證不通過的,停發失業保險金和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無正當理由連續兩個月不驗證的,視同重新就業。
4、申領穩定就業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只能重新參加失業保險滿三個月后才能提出。
5、申領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需在《職業技能鑒定證書》頒發之日起90日內申請;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申請次數不能超過兩次。
上面就是關于如何領取失業金的以及相關的材料的介紹,一般自己不是自動中斷就業的就是可以領取的,在退工以后60天內就要去辦理的,逾期不辦理的,一般是當月辦理,次月領取失業金的,而且失業期間的醫療保險還是可以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