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失業保險金如何繳納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我們都知道參加失業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外商投資企業按其招用的全部中方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由其所在地的開戶銀行代為扣繳,轉入失業保險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失業保險基金專戶”。
失業保險金如何繳納?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失業保險費由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是由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決定的,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不超過12個月;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不超過18個月;10年以上的,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