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用人單位,若出現職工工傷情況,可依據北京市工傷保險支付流程申請賠付。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北京市工傷保險賠付的條件有哪些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北京市工傷保險支付流程:
1、工傷保險待遇為次月支付:有工傷職工待遇支付行為的企業,在每月5日前填報《北京市企業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月報表》并報送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經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與工傷職工數據庫核對后,作為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依據;
2、工傷職工的工傷醫療費,經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其中:總額超過5萬元的需經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復審同意后,填入《支付月報表》報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經審核后予以撥付。
3、區、縣社保經辦機構于每月10日前,將企業報送的《支付月報表》進行審核匯總后,經區、縣財政局社保經辦部門審核蓋章后,將匯總的《支付月報表》及軟盤一并報送市社保中心,經市社保中心審核匯總后,填寫《支付月報表》,于20日前報送市財政局。
4、市財政局于當月30日前,將本市支付企業工傷職工的保險基金,撥付到市社保中心。
5、市社保中心于次月2日撥付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
6、區、縣社保經辦機構于次月10日前撥付到企業。企業應及時發放給工傷職工。
工傷保險賠付條件: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北京市工傷保險賠付的條件有哪些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