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在新聞中了解到交通事故的發生,隨著車輛的增加,這種情況是很難避免的,因此很多人都會在購車之后同時購買相關的保險。既然如此,交通保險辦理之后,如果發生了事故應當怎么做呢?可以通過相關流程進行賠償嗎?
事實上,交通事故發生以后,如果事故車輛辦理了交通保險的話是可以根據流程確定保險賠償情況的,但一般而言這些賠償是有范圍的。我們不僅需要了解具體的流程是怎樣的,還應當考慮到賠償的范圍。
首先,交通事故保險流程如下:
1、投保人將修理廠的發票,明細清單,定損單,行駛證,保險合同交給保險公司。
2、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之后,保險公司應在十日內支付保險賠償金。如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應在兩個月內按可鑒定的最低額先行賠付。
3、領取理賠通知單,領取保險金。
4、如果保險公司在兩個月內拒絕出個理賠通知單,并在兩個月內不予賠償,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保險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關保險事故的證據材料后,應當向投保人出具證據清單并簽字蓋章。
6、保險公司出具拒絕理賠通知書。
7、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注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至于交通事故保險的賠償范圍,一般是這樣規定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之后車險賠償所需要了解的知識了。目前來說,車輛的數量只增不減,所以車險相關的內容車主們還是需要加強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