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家長來說,孩子的學習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上學期間如果孩子生病的話,是非常擔心的,不僅孩子的學習進度會受到影響,更大的可能是孩子的健康出現了問題。如果病情嚴重,甚至會對家庭造成致命的打擊,而住院保險的一些保障可以減輕家長們的經濟負擔,給予家庭一定得經濟支持,本文就為大家介紹一些學生住院保險的相關信息以及規定。
一、參保繳費
學生保險的繳納時間是與學生上學的周期相對應的,由于學生從九月份開始為一個新學期,所以住院保險自今年9月份開始,學生保險每人每年150元,學生按學年收費,保險有效期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市醫療保險處和教育局聯合下文要求學生在所屬學校參保交費。因此,家長朋友們就不要在社區或村里再重復參保了。
二、醫保待遇
(一)住院醫療待遇:
1.起付標準。一個保險年度內,居民首次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分別為:一級醫院2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900元。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減半,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設起付標準。
2.支付比例。起付標準以上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一級醫院支付比例為80%,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一級醫院的基本藥物費用支付90%;二級醫院支付比例為70%;三級醫院支付比例為60%。
3.支付限額。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醫療費和門診慢性病醫療費最高支付限額累計為12萬元。
(二)普通門診醫療待遇:
參保居民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鄉鎮、街道醫療機構和村衛生室)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50%。在一個保險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120元。隨著門診統籌籌資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普通門診醫療待遇。
(三)參保居民因意外傷害住院,無第三方責任人的,統籌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有第三方責任人的不予支付。因見義勇為或執行救災救援等公益任務而負傷住院,須提供縣級或縣以上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按正常疾病住院支付政策執行。
三、就醫結算。
1、參保學生因病需要住院時,應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卡交醫生/護士辦理醫保住院登記。出院時,患者只需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2、因意外傷害造成的門診醫療費用,醫院不能按上述1直接報銷的,需出示學校證明信,門診病歷和費用發票到聊城市醫保事業部審計部備案調查,再到醫療管理部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