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買車了就必須買車險,車險是大家出行的保障,也能給大家在遇到意外時,減小損失,幫助你承擔風險。但是保險的購買是需要技巧的,那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關于汽車保險的注意事項。
交強險、商業險在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或在保險期限不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正式實施后,交強險成為了新車掛牌、舊車年審、二手車交易時車輛管理部門要求的車輛具有的必備條件之一,而商業車輛保險不屬于法定購買的產品,車輛管理部門亦對其無強制性規定。這種情況就造成部分車主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加思索的以最快捷的方式購買了交強險,而將商業險的事情拋擲腦后。等要購買商業險時,才想到要選擇自己認可的保險公司,就可能造成商業車險與交強險既未在同一個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起期與止期又不相同的情況。
一旦車輛出險,車主既要通知交管部門,又要通知交強險的承保公司,還要通知商業險的承保公司,索取賠款的相關手續亦各需要一份,增加了很多麻煩。
不要重復投保。造成重復投保的原因最可能的是車主為省事,全權委托其他的人或者單位為自己代辦保險,而對被委托人又缺乏足夠的了解,這就給目前市場上存在的部分無保險代理資格等不法單位與個人造成可乘之機。為賺取代理費,為車主在多家保險公司重復投保,但是對車主來講,重復投保并不能帶來重復的賠償,因為《保險法》規定,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投保人多投幾份保險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
因此,各位車主不要只圖一時省事,一定要對自己購買的車險產品做一下了解,使自己的支出物有所值。出來重復投保不可取以外,大家也要明白,一份保險一定要足額投保,若是不足而很有可以在發生意外的時候,風險無法全部轉嫁給保險公司,給自己造成巨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