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險并不像買衣服一樣簡單,需要認真挑選然后下單。那么投保時,有哪些情況不能投保呢?帶病可以投保嗎?
1、"帶病"可以投保嗎?
眾所周知,保險是一個逆選擇非常嚴重的產品,我們在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大多會要求是健康體投保。但是大家在身體健康時,都會覺得保險不是必要的,大多抱著等一等的心態不考慮買保險。等到身體真的出了狀況,才想起要買保險了。然而,等到我們"帶病"是否可以投保呢?答案是可以的!但前提是我們必須得如實告知保險公司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
如實告知,簡單來說其實就是指,我們在投保的時候,需要向保險公司如實地告知目前的身體健康狀況以及既往病史等等。保險公司會根據我們提供的健康狀況進行核保,給出最終的承保決定。若是順利承保,我們在等待期之后出險了,由于在投保時如實告知的因素,那么會在出險時占主導因素,保險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來拒賠。但若未如實告知,一旦出險,保險公司會以未如實告知為由來拒賠。保單可能會重新進入核保程序,或直接失效,保費也不會退。
2、帶病投保哪些情況是不賠的?
即使帶病投保成功,出險了也不代表保險公司就一定賠,畢竟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那么,有人可能會說不是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嗎?事實上,兩年不可抗辯條款規定的是在投保時我們有義務要如實告知我們的健康狀況,若未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在合同成立的2年內有權利解除合同和拒賠。但在合同成立超過2年后,保險公司就不得以我們未如實告知為由來解除合同或拒賠了。換言之,兩年不可抗辯條款,辯的是保險公司的"解約權",但并非保險公司不解約就等于必須理賠。
因此,盡管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如果帶病投保出險了還是有可能不賠。一般來說,具體不賠的情況有哪幾種呢?
情況1:投保的時候,我們已經知道自己得了重疾或發生其他事故風險了,兩年后再申請理賠是不會獲得賠償的,保險公司還可拒賠解約。
情況2:投保后2年內罹患了重大疾病或發生其他風險事故的,2年以后才準備去理賠也不一定能獲賠了。因為在出險時,就需要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保險公司。而在投保后有意拖到2年之后理賠,保險公司就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們是在隱瞞事實,甚至資料造假,保險公司仍可拒賠解約。這種做法對于法院來說,同樣也是不予支持的。
情況3:投保兩年后出險了,卻發現罹患的重疾是由既往病史直接導致的,保險公司肯定會拒賠。但具體賠不賠可以看法院審理結果。一般來說,重疾險的責任免除也會將"既往病史"列上,除非自己能提供有利證據,不然法院也難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