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是我國民間最隆重、最重要、最熱鬧的一個傳統節日。在這個傳統的佳節日里,作為上班族的我們也是有春節長假期的。在這個舉國歡慶的熱鬧節日里,春節假期為放假調休共7天。
其實買保險也不例外,也有可能買了份保險在猶豫期內剛好趕上了春節假期。當保險猶豫期趕上春節假期該怎么算呢?具體我們還是來看下文的簡單介紹吧。保險猶豫期趕上春節假期該怎么算?
保險猶豫期是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后的10天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將合同退還給保險公司并申請撤銷。在此期間,保險公司可以退還已交全部保費。如果保險猶豫期內剛好趕上了春節假期,等投保人收到保單后,簽下回執開始算10天為猶豫期,節假日也正常算。
所以,保險猶豫期跟是不是春節假期沒有多大關系,而是正常按月進行計算的,這一點大家在購買時應注意。如果投保人想在猶豫期內退保,因趕上了春節假期無法及時收到保單,最好提前通知保險公司。其次,收到保險單后,一定要親自填寫回執,并標明日期。
因為保險公司對猶豫期的認定,是以回執日期為起始進行計算的。另外,如果投保人在猶豫期的最后一天趕上了春節假期,絕大多數的公司可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受理。最后,萬一要退保,投保人無需任何理由,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向保險公司進行申請,口頭請求是無效的。由此可見,保險猶豫期內趕上了春節假期,無法及時收到保單,是需要投保人提前通知保險公司,等收到回執之后還需要親自填寫并標明日期,而保險猶豫期是以回執日期為起始進行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