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現在普通老百姓失業,意味著沒有經濟收入,甚至沒錢吃飯。其實只要符合條件,就能領取社會保險之一的失業金了。
領取失業金要符合什么條件?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金領取標準
按照失業人員前12個月平均繳費基數確定,不滿10年的,平均繳費基數×40%;滿10年不滿20年的,平均繳費基數×45%;20年以上的,平均繳費基數×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業保險金上下限標準范圍內,目前最高不得超過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