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如意是有八九,在職場上,辭職更是常事。那么勞動者要辭職該如何申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離職,用人單位什么時候支付工資報酬?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享受什么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接受工傷醫療的一段期間。停工留薪期的長短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在停工留薪期內,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原工資福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評定等級傷殘后,停發原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