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失業金領取標準是怎么樣的,一起來看看下面的規定吧。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根據新規定和中央、國務院關于提高低收入人員工資水平的要求,我市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
1.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發放標準為291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發放標準為312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發放標準為354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發放標準為374元;
5.從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年后,發放標準一律按291元發放。
2020年失業保險金多少錢一個月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公式是:失業保險金=當地失業保險金每月發放標準×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各地區政策不同,具體可以上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查詢當地失業保險每月發放標準。
2020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人社部官網顯示,《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和《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3個條件: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