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國慶長假期間,李某駕駛其愛車不慎在高速路段追尾其它車輛,交警判定李某全責。此后李某車輛在修理廠維修完成后李某被告知需要其支付車輛的維修費用,李某表示不理解。
政策依據: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第六條規定: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以下簡稱“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直接損失,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第二十條規定: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負責賠償。
案例分析:
車損險和三責險都是重要主險,此案客戶李某在投保車險時未對車險險種保足保全,僅單獨購買了三責險。因此在事故發生后,李某因追尾責任明確被判定為全責,其通過三責險賠付了對方車輛的維修費,但由于李某車輛未投保車損險,最終導致需由李某自行承擔自車的全額損失。
風險提示:
愛車路上行,車險保足又保全,出行既無后顧憂,假期快樂行。2020年9月19日機動車商業保險改革后,車損險保障更加全面,涵括機動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險、發動機涉水險、車損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6個保險責任,購買車損險后,保險責任擴展,理賠范圍更廣,價格上也更優惠。購買車險時,車損險、三者險必不可少哦!
典型案例:
國慶長假期間,李某駕駛其愛車不慎在高速路段追尾其它車輛,交警判定李某全責。此后李某車輛在修理廠維修完成后李某被告知需要其支付車輛的維修費用,李某表示不理解。
政策依據: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第六條規定: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以下簡稱“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直接損失,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第二十條規定: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負責賠償。
案例分析:
車損險和三責險都是重要主險,此案客戶李某在投保車險時未對車險險種保足保全,僅單獨購買了三責險。因此在事故發生后,李某因追尾責任明確被判定為全責,其通過三責險賠付了對方車輛的維修費,但由于李某車輛未投保車損險,最終導致需由李某自行承擔自車的全額損失。
風險提示:
愛車路上行,車險保足又保全,出行既無后顧憂,假期快樂行。2020年9月19日機動車商業保險改革后,車損險保障更加全面,涵括機動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險、發動機涉水險、車損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6個保險責任,購買車損險后,保險責任擴展,理賠范圍更廣,價格上也更優惠。購買車險時,車損險、三者險必不可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