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天,李先生駕駛愛車上班途中,與一臺載有一個兩歲小孩的電動車發生碰撞;電動車駕駛員當場重傷,小孩輕微傷;李先生立即向交警和保險公司電話報案;交警和保險公司共同核實了事故經過:(1)電動車過馬路未走斑馬線,在本次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2)李先生在行駛時走了最左側車道直行(最左側車道為掉頭專用車道),事故現場無交通信號燈控制;李先生在本次事故中承擔次要責任”。
【案例分析】李先生未按照要求佩戴頭盔并且電動車嚴禁搭載2周歲左右的小孩;李先生在有斑馬線的道路穿過時未走斑馬線,也未下車推行車輛;機動車輛駕駛員在行駛至斑馬線附近時未減速行駛,也未四處觀察后,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緩慢通過。
【提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案例】 某天,李先生駕駛愛車上班途中,與一臺載有一個兩歲小孩的電動車發生碰撞;電動車駕駛員當場重傷,小孩輕微傷;李先生立即向交警和保險公司電話報案;交警和保險公司共同核實了事故經過:(1)電動車過馬路未走斑馬線,在本次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2)李先生在行駛時走了最左側車道直行(最左側車道為掉頭專用車道),事故現場無交通信號燈控制;李先生在本次事故中承擔次要責任”。
【案例分析】李先生未按照要求佩戴頭盔并且電動車嚴禁搭載2周歲左右的小孩;李先生在有斑馬線的道路穿過時未走斑馬線,也未下車推行車輛;機動車輛駕駛員在行駛至斑馬線附近時未減速行駛,也未四處觀察后,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緩慢通過。
【提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