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新制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3個部門規章。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登記規定》將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新制修訂的部門規章進一步改革完善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制度,調整優化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制度,并對公安部近年來已推出的69項交管改革舉措予以固話,推進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同時,回應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9項便民利企新措施,辦實事、惠民生、促發展。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三大調整:
推行學法減分措施: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參加相關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
優化調整記分分值: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二、9項便民利企新措施
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
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
推行車輛信息變更“跨省通辦”
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
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
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
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
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
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
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新制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3個部門規章。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登記規定》將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新制修訂的部門規章進一步改革完善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制度,調整優化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制度,并對公安部近年來已推出的69項交管改革舉措予以固話,推進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同時,回應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9項便民利企新措施,辦實事、惠民生、促發展。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三大調整:
推行學法減分措施: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參加相關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
優化調整記分分值: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二、9項便民利企新措施
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
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
推行車輛信息變更“跨省通辦”
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
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
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
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
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
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