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近期朱先生非常懊惱,因為自己車子在駛離地下車庫時與三者保時捷發生碰撞,三者車為豪車,打算向保險公司報案時發現自己車子已脫保2天,當時想著過幾天投保沒有問題,自己幾年也沒有出險,不成想才脫保第二天就出險了,該案三者車最終定損6萬余元,由于車輛脫保,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朱先生只能全額自己賠付,后悔不已。
二、案例分析
一些車主在上年度沒出過險,認為自身駕駛技術不錯,拖幾天沒事兒,便沒有及時續保,但保險合同到期終止,保險公司對保險合同終止后發生的保險事故也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由肇事車主自負其責。
三、重點提示
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駕車前要檢查車輛交強險購買日期,不得駕駛已經脫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風險不可控,保險利萬家。續保宜早不宜遲,最好提前給自己的愛車進行續保,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