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繳納車船稅,時間節點要記牢
一、案情簡介
2022年1月,楊先生在保險公司購買車險并繳納了2022年度的車船稅。后續整理比對兩年的保費繳納情況時,發現22年的保費比上年貴了幾百元,但自己并未出過險。這是為什么呢?楊先生致電咨詢保險公司。
二、案例分析
根據楊先生兩年的保單和投保相關資料,兩張保單的承保信息和交強險金額均正確無誤,金額差異出在車船稅上:
2020年1月,楊先生購入新車同時購買了20年度交強險及車船稅,20年車船稅為完稅狀態;
2020年12月,楊先生聯系保險公司提前完成了21年度交強險續保繳費,繳費時未到21年度車船稅繳納時間,且后續楊先生未補充繳納21年車船稅,21年車船稅未完稅;
2022年1月,楊先生聯系保險公司進行22年度交強險續保繳費,因21年車船稅為欠稅狀態,楊先生需要繳納2021及2022兩個年度的車船稅及滯納金。
三、消費者提示
車船稅繳納時間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1號)第二十三條規定: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每年的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再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跨年投保交強險時應注意核實車船稅繳納情況,若當年未完稅,則應在納稅年度內,單獨去稅務機關或聯系保險公司繳納車船稅。避免跨年投保可能造成的稅險不同步現象。
通過保險公司代繳車船稅的客戶,可以通過交強險發票備注欄查看車船稅的屬期、金額等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6號)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車船重復納稅的,納稅人可以辦理申請退稅。
正確繳納車船稅,時間節點要記牢
一、案情簡介
2022年1月,楊先生在保險公司購買車險并繳納了2022年度的車船稅。后續整理比對兩年的保費繳納情況時,發現22年的保費比上年貴了幾百元,但自己并未出過險。這是為什么呢?楊先生致電咨詢保險公司。
二、案例分析
根據楊先生兩年的保單和投保相關資料,兩張保單的承保信息和交強險金額均正確無誤,金額差異出在車船稅上:
2020年1月,楊先生購入新車同時購買了20年度交強險及車船稅,20年車船稅為完稅狀態;
2020年12月,楊先生聯系保險公司提前完成了21年度交強險續保繳費,繳費時未到21年度車船稅繳納時間,且后續楊先生未補充繳納21年車船稅,21年車船稅未完稅;
2022年1月,楊先生聯系保險公司進行22年度交強險續保繳費,因21年車船稅為欠稅狀態,楊先生需要繳納2021及2022兩個年度的車船稅及滯納金。
三、消費者提示
車船稅繳納時間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1號)第二十三條規定: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每年的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再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跨年投保交強險時應注意核實車船稅繳納情況,若當年未完稅,則應在納稅年度內,單獨去稅務機關或聯系保險公司繳納車船稅。避免跨年投保可能造成的稅險不同步現象。
通過保險公司代繳車船稅的客戶,可以通過交強險發票備注欄查看車船稅的屬期、金額等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6號)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車船重復納稅的,納稅人可以辦理申請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