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2月某天,李某向我司求助:半個月前,自己駕車等紅燈時被后車追尾,自己的車子被撞出去一米多遠,交警認定我無責,對方全責,對方也報了保險。本以為車修好就沒事了,今天,對方忽然找到我,讓我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報案賠他醫藥費。我是無責方,為什么還要對他進行賠償?如果賠償了,會影響下年保費嗎?
案例分析
工作人員解釋:機動車車險分為交強險和商業險,其中,交強險是非常特殊的險種。它的特殊性體現在2個方面:一方面,它是國家強制要求車主購買的保險,上路車輛如果被查出未投保該險種,將面臨扣分罰錢甚至扣車的處罰;另一方面,不管被保的車輛是否有責,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李某很詫異:那是要賠他所有的損失么?工作人員接著解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列明: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如果對方的損失超過法定的賠償限額,超過部分需要對方自己承擔。根據目前的承保政策,交強險無責賠付也不會影響下年的交強險保費。李某聽到不會影響自己下年保費,頓時松了一口氣,立馬聯系對方表示自己同意報保險,到時會有保險公司跟其對接處理。
消費提示
機動車交強險的投保具有強制性,車主要時刻關注該險種的到期時間,及時續保。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后,交強險提高了賠償限額,但也遠不能滿足現今社會人們對于保險風險保障的需求,建議車主可以通過投保商業險等提高保障額度,更好為安全出行保駕護航。
案例簡介
2月某天,李某向我司求助:半個月前,自己駕車等紅燈時被后車追尾,自己的車子被撞出去一米多遠,交警認定我無責,對方全責,對方也報了保險。本以為車修好就沒事了,今天,對方忽然找到我,讓我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報案賠他醫藥費。我是無責方,為什么還要對他進行賠償?如果賠償了,會影響下年保費嗎?
案例分析
工作人員解釋:機動車車險分為交強險和商業險,其中,交強險是非常特殊的險種。它的特殊性體現在2個方面:一方面,它是國家強制要求車主購買的保險,上路車輛如果被查出未投保該險種,將面臨扣分罰錢甚至扣車的處罰;另一方面,不管被保的車輛是否有責,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李某很詫異:那是要賠他所有的損失么?工作人員接著解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列明: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如果對方的損失超過法定的賠償限額,超過部分需要對方自己承擔。根據目前的承保政策,交強險無責賠付也不會影響下年的交強險保費。李某聽到不會影響自己下年保費,頓時松了一口氣,立馬聯系對方表示自己同意報保險,到時會有保險公司跟其對接處理。
消費提示
機動車交強險的投保具有強制性,車主要時刻關注該險種的到期時間,及時續保。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后,交強險提高了賠償限額,但也遠不能滿足現今社會人們對于保險風險保障的需求,建議車主可以通過投保商業險等提高保障額度,更好為安全出行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