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胡先生駕駛車輛不慎與三者車發生碰撞,造成其自身車輛及對方車輛受損。工作人員接到報案電話后立刻前往現場查勘,現場拍攝到駕駛的車輛車身貼有“滴滴出行”標識,且存在載客接單行為。經工作人員查看其承保的保單,核實其車輛使用性質為家庭自用車,根據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 第一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胡某改變使用性質行為,導致案件最終無法正常理賠。
二、案例分析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 第一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本案中胡某明知其購買的車輛使用性質為家庭自用車,私自在營運平臺注冊營運,改變車輛使用性質,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做保單批改,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對其發生的事故進行商業險做拒賠處理。
三、金融消保小貼士
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應根據自身對車輛的實際使用需求,對車輛使用性質購買相對應的保險險種,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繳納相對應的保費,避免保單失效造成失去保險保障和資金受損的風險。
一、案情簡介
胡先生駕駛車輛不慎與三者車發生碰撞,造成其自身車輛及對方車輛受損。工作人員接到報案電話后立刻前往現場查勘,現場拍攝到駕駛的車輛車身貼有“滴滴出行”標識,且存在載客接單行為。經工作人員查看其承保的保單,核實其車輛使用性質為家庭自用車,根據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 第一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胡某改變使用性質行為,導致案件最終無法正常理賠。
二、案例分析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 第一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本案中胡某明知其購買的車輛使用性質為家庭自用車,私自在營運平臺注冊營運,改變車輛使用性質,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做保單批改,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對其發生的事故進行商業險做拒賠處理。
三、金融消保小貼士
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應根據自身對車輛的實際使用需求,對車輛使用性質購買相對應的保險險種,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繳納相對應的保費,避免保單失效造成失去保險保障和資金受損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