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某日,被保險人高某在一工地拆裝電梯井內部金屬材料時,由于操作失誤導致電梯配重從高處滑落,直接砸到被保險人高某的頭部,導致高某當場死亡。
接到報案后,某保險公司第一時間與報案人取得聯系,于次日在公安民警帶領下前往事故現場進行回勘,經回勘后確定現場痕跡與報案人所述一致,最終確定保險責任成立,家屬以保額10萬元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某保險公司在案件跟進過程中,理賠人員發現該起事故可能涉及投保時職業類別與實際職業類別不符的情況,后向死者的工友做詢問筆錄,得知死者實際職業為電梯修理工,職業類別為4類人員,而投保職業類別為1-3類,顯然高某屬于不足額投保,按照特別約定條款規定應按比例賠付,因此,高某的家屬得到的賠款少于10萬元。
案例分析
保險條款中關于“被保險人職業變更”的規定,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其危險性增加,且未依本條約定通知保險人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按其原交保險費與新職業或工種所對應的保險費的比例計算并給付保險金。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在拒保范圍內,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風險提示
投保意外險時職業類別的選擇對保障范圍和理賠結果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如實填寫職業類別,如被保險人變更職業或工種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以確保投保的有效性。
案例簡介
某日,被保險人高某在一工地拆裝電梯井內部金屬材料時,由于操作失誤導致電梯配重從高處滑落,直接砸到被保險人高某的頭部,導致高某當場死亡。
接到報案后,某保險公司第一時間與報案人取得聯系,于次日在公安民警帶領下前往事故現場進行回勘,經回勘后確定現場痕跡與報案人所述一致,最終確定保險責任成立,家屬以保額10萬元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某保險公司在案件跟進過程中,理賠人員發現該起事故可能涉及投保時職業類別與實際職業類別不符的情況,后向死者的工友做詢問筆錄,得知死者實際職業為電梯修理工,職業類別為4類人員,而投保職業類別為1-3類,顯然高某屬于不足額投保,按照特別約定條款規定應按比例賠付,因此,高某的家屬得到的賠款少于10萬元。
案例分析
保險條款中關于“被保險人職業變更”的規定,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其危險性增加,且未依本條約定通知保險人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按其原交保險費與新職業或工種所對應的保險費的比例計算并給付保險金。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在拒保范圍內,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風險提示
投保意外險時職業類別的選擇對保障范圍和理賠結果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如實填寫職業類別,如被保險人變更職業或工種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以確保投保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