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介
小劉意外受傷,在和別人閑聊時聽說可以通過制造事故向保險公司索賠,遂找到好友小李,勸說小李使用他的車幫忙制造交通事故,并承諾獲得保險賠償后兩人平分賠款。小李知道這是保險詐騙行為,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拒絕了小劉的請求,并勸說小劉切勿觸犯法律。小劉法律意識淡薄,仍存在僥幸心理。
幾天后,小劉通過朋友結識自稱專門幫人制造交通事故獲取保險賠償的小馬,并在小馬的指導和幫助下制造了一起虛假交通事故,并通過篡改病例加重病情,隨后向保險公司要求索賠。
在向保險公司索賠的過程中,小馬因多次制造虛假保險事故騙取保險賠償被公安抓捕,小劉得知小馬因涉嫌犯罪被公安立案偵查后主動向保險公司說明情況并放棄索賠,積極配合公安辦案。最終,小馬因保險詐騙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小劉因主動放棄索賠并積極配合公安辦案,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案例分析
保險詐騙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采取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8條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第十六、二十一條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尚不構成犯罪的,將會受到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二十七條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小馬妄想鉆法律漏洞,通過騙取保險金獲利,詐騙行為終被識破,最終受到刑事處罰;小劉因及時意識到觸犯法律的嚴重性,終止保險詐騙共同犯罪行為,最終逃脫了刑事處罰。
三、案例啟示
保險欺詐嚴重侵害了保險消費者的合法保險權益。不法分子實施的保險欺詐行為,不僅非法占有了屬于全體投保人共同所有的保險資金,還可能導致消費者失去獲得保險服務或保障的機會。本次通過案例分享,提醒廣大消費者:
1.財產保險具有補償性,表現形式為經濟補償,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通過補償形式使被保險人的財產和利益恢復到損失前的狀態,被保險人并不能從中獲利。一旦投保人、被保險人等通過不法行為欺騙保險公司從保險事故中獲利,很有可能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2.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時應該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如實充分告知所有重要事實,提供真實理賠資料,切勿偽造虛假理賠資料或制造虛假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切勿心存僥幸,以身涉險,觸犯法律底線。
一、案情簡介
小劉意外受傷,在和別人閑聊時聽說可以通過制造事故向保險公司索賠,遂找到好友小李,勸說小李使用他的車幫忙制造交通事故,并承諾獲得保險賠償后兩人平分賠款。小李知道這是保險詐騙行為,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拒絕了小劉的請求,并勸說小劉切勿觸犯法律。小劉法律意識淡薄,仍存在僥幸心理。
幾天后,小劉通過朋友結識自稱專門幫人制造交通事故獲取保險賠償的小馬,并在小馬的指導和幫助下制造了一起虛假交通事故,并通過篡改病例加重病情,隨后向保險公司要求索賠。
在向保險公司索賠的過程中,小馬因多次制造虛假保險事故騙取保險賠償被公安抓捕,小劉得知小馬因涉嫌犯罪被公安立案偵查后主動向保險公司說明情況并放棄索賠,積極配合公安辦案。最終,小馬因保險詐騙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小劉因主動放棄索賠并積極配合公安辦案,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案例分析
保險詐騙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采取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8條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第十六、二十一條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尚不構成犯罪的,將會受到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二十七條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小馬妄想鉆法律漏洞,通過騙取保險金獲利,詐騙行為終被識破,最終受到刑事處罰;小劉因及時意識到觸犯法律的嚴重性,終止保險詐騙共同犯罪行為,最終逃脫了刑事處罰。
三、案例啟示
保險欺詐嚴重侵害了保險消費者的合法保險權益。不法分子實施的保險欺詐行為,不僅非法占有了屬于全體投保人共同所有的保險資金,還可能導致消費者失去獲得保險服務或保障的機會。本次通過案例分享,提醒廣大消費者:
1.財產保險具有補償性,表現形式為經濟補償,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通過補償形式使被保險人的財產和利益恢復到損失前的狀態,被保險人并不能從中獲利。一旦投保人、被保險人等通過不法行為欺騙保險公司從保險事故中獲利,很有可能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2.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時應該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如實充分告知所有重要事實,提供真實理賠資料,切勿偽造虛假理賠資料或制造虛假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切勿心存僥幸,以身涉險,觸犯法律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