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2024年1月某天,林某駕駛自己的愛車行駛至十字路口等待紅燈時,被后方吳某駕駛的面包車追尾,造成雙方車輛受損、吳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交警認定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經核查林某為自己的愛車承保了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吳某治愈出院后,聯系林某要求其賠償醫療費及誤工費等,林某不解,我在此次事故中無責任,為什么還要承擔吳某的治療費用。
案例分析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 元。
本案例中林某無事故責任,按照上述條款應承擔吳某無責限額內的醫療和死亡傷殘費用。
風險提示
小編在此提示廣大消費者朋友們,當機動車發生雙方及以上事故,且有責方(含全責、主責、同責、次責)有人傷時,那么無責方應向自己車輛交強險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履行交強險無責限額內的人傷費用賠償。
案例簡介
2024年1月某天,林某駕駛自己的愛車行駛至十字路口等待紅燈時,被后方吳某駕駛的面包車追尾,造成雙方車輛受損、吳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交警認定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經核查林某為自己的愛車承保了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吳某治愈出院后,聯系林某要求其賠償醫療費及誤工費等,林某不解,我在此次事故中無責任,為什么還要承擔吳某的治療費用。
案例分析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 元。
本案例中林某無事故責任,按照上述條款應承擔吳某無責限額內的醫療和死亡傷殘費用。
風險提示
小編在此提示廣大消費者朋友們,當機動車發生雙方及以上事故,且有責方(含全責、主責、同責、次責)有人傷時,那么無責方應向自己車輛交強險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履行交強險無責限額內的人傷費用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