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
2024年初,嚴女士在駕駛過程中不慎與李某的電動車發生碰撞,導致李某輕微受傷。經交警認定,嚴女士需承擔全部責任。然而,當嚴女士向保險公司報案時,卻意外得知自己的交強險保單已于2023年底到期。原來,由于那段時間嚴女士工作繁忙,疏忽了保單的到期時間,未能在保單止期到達前及時投保,最終只能自行承擔事故的全部損失。
案例啟示:
交強險作為強制保險,投保義務人均應及時繳納,否則不僅會面臨行政處罰,發生事故后還應由個人承擔損失。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第九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日常生活中部分車主因疏忽或抱有僥幸心理未能及時投保車輛保險。因此,小保再次提醒大家,定期檢查保單狀態,設置到期提醒,及時投保謹慎駕駛,避免因“脫?!背袚韶熑我约敖煌ㄊ鹿试斐傻膿p失。
案例簡介:
2024年初,嚴女士在駕駛過程中不慎與李某的電動車發生碰撞,導致李某輕微受傷。經交警認定,嚴女士需承擔全部責任。然而,當嚴女士向保險公司報案時,卻意外得知自己的交強險保單已于2023年底到期。原來,由于那段時間嚴女士工作繁忙,疏忽了保單的到期時間,未能在保單止期到達前及時投保,最終只能自行承擔事故的全部損失。
案例啟示:
交強險作為強制保險,投保義務人均應及時繳納,否則不僅會面臨行政處罰,發生事故后還應由個人承擔損失。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第九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日常生活中部分車主因疏忽或抱有僥幸心理未能及時投保車輛保險。因此,小保再次提醒大家,定期檢查保單狀態,設置到期提醒,及時投保謹慎駕駛,避免因“脫?!背袚韶熑我约敖煌ㄊ鹿试斐傻膿p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