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引爭議,理性應對護權益》
一、案例簡介
2021 年 8 月,黃某懷著對配偶賀某的深深愛意,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人身兩全保險,投保身故保險金10萬,意外身故限額為20萬,為家庭的未來增添保障。然而,命運的轉折突如其來。2022 年 6 月 25 日,賀某因自身疾病不幸去世,黃某悲痛萬分。他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賠付身故10萬元理賠金。但黃某認為賠付金額不合理,應該按照意外身故限額20萬賠付,遂起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再賠付10萬元。
二、案例分析
保險責任是指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對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承擔的保險給付責任。根據相關人身保險合同及條款約定,在合同保險期間內,且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保險公司按對應項目約定承擔保險責任。在本案中,被保險人賀某因疾病身故,按照合同約定保險公司應承擔身故保險金,而非意外造成的身故。
三、風險提示
1.認真研讀合同
消費者在投保前,務必認真研讀保險合同條款,不要盲目簽字。要對保險責任范圍、免責條款、賠付標準等重要內容做到心中有數,確保自己清楚了解保險的保障內容和理賠條件。
2.關注理賠流程
在購買保險后,消費者應關注理賠流程,了解理賠所需的材料和時間要求。一旦發生保險事故,要及時收集并提交相關材料,以便順利獲得理賠。
3.理性對待爭議
如果與保險公司發生理賠爭議,消費者要保持理性,不要情緒化。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解決問題,避免采取過激行為,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保留證據意識
在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消費者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投保單、保險合同、繳費憑證、理賠申請材料等。這些證據在發生爭議時,將成為維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
保險是我們生活中的重要保障工具,但只有消費者和保險公司共同努力,遵守合同約定,理性對待理賠過程中的爭議,才能真正發揮保險的作用,為我們的生活保駕護航。
《保險理賠引爭議,理性應對護權益》
一、案例簡介
2021 年 8 月,黃某懷著對配偶賀某的深深愛意,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人身兩全保險,投保身故保險金10萬,意外身故限額為20萬,為家庭的未來增添保障。然而,命運的轉折突如其來。2022 年 6 月 25 日,賀某因自身疾病不幸去世,黃某悲痛萬分。他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賠付身故10萬元理賠金。但黃某認為賠付金額不合理,應該按照意外身故限額20萬賠付,遂起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再賠付10萬元。
二、案例分析
保險責任是指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對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承擔的保險給付責任。根據相關人身保險合同及條款約定,在合同保險期間內,且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保險公司按對應項目約定承擔保險責任。在本案中,被保險人賀某因疾病身故,按照合同約定保險公司應承擔身故保險金,而非意外造成的身故。
三、風險提示
1.認真研讀合同
消費者在投保前,務必認真研讀保險合同條款,不要盲目簽字。要對保險責任范圍、免責條款、賠付標準等重要內容做到心中有數,確保自己清楚了解保險的保障內容和理賠條件。
2.關注理賠流程
在購買保險后,消費者應關注理賠流程,了解理賠所需的材料和時間要求。一旦發生保險事故,要及時收集并提交相關材料,以便順利獲得理賠。
3.理性對待爭議
如果與保險公司發生理賠爭議,消費者要保持理性,不要情緒化。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解決問題,避免采取過激行為,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保留證據意識
在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消費者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投保單、保險合同、繳費憑證、理賠申請材料等。這些證據在發生爭議時,將成為維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
保險是我們生活中的重要保障工具,但只有消費者和保險公司共同努力,遵守合同約定,理性對待理賠過程中的爭議,才能真正發揮保險的作用,為我們的生活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