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某日小華聚餐喝酒后駕車回家,途中不慎與駕駛摩托車的老彭碰撞,造成老彭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被當地交警認定為小華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未按操作規范案情駕駛,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其后,老彭將小華以及所駕駛車輛投保保險的公司告至法院,要求小華及保險公司對老彭受傷的治療費用及傷殘進行賠償。保險公司在車輛商業險范圍內拒賠,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履行了賠償義務。后續保險公司又向小華提起訴訟,追償保險公司已賠償給老彭的賠款,法院予以支持,判決小華償還賠償款。
案例評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根據《機動車交通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根據《商業保險示范條款》責任免除第九條在上述保險責任范圍內,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二)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2、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案件中,小華醉酒駕駛,屬于故意的違法行為,達到商業險約定的免責條件,故保險公司在享有向其追償交強險范圍內墊付費用的權利同時,無需在第三者責任險中承擔賠償責任,故事中損失的不足部分由侵權人小華承擔賠償。
案例啟示:
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在交通工具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且明確知悉商業險保單的約定,做到依法依規,切勿違規駕駛。
案情簡介:
某日小華聚餐喝酒后駕車回家,途中不慎與駕駛摩托車的老彭碰撞,造成老彭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被當地交警認定為小華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未按操作規范案情駕駛,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其后,老彭將小華以及所駕駛車輛投保保險的公司告至法院,要求小華及保險公司對老彭受傷的治療費用及傷殘進行賠償。保險公司在車輛商業險范圍內拒賠,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履行了賠償義務。后續保險公司又向小華提起訴訟,追償保險公司已賠償給老彭的賠款,法院予以支持,判決小華償還賠償款。
案例評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根據《機動車交通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根據《商業保險示范條款》責任免除第九條在上述保險責任范圍內,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二)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2、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案件中,小華醉酒駕駛,屬于故意的違法行為,達到商業險約定的免責條件,故保險公司在享有向其追償交強險范圍內墊付費用的權利同時,無需在第三者責任險中承擔賠償責任,故事中損失的不足部分由侵權人小華承擔賠償。
案例啟示:
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在交通工具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且明確知悉商業險保單的約定,做到依法依規,切勿違規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