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覺得自己不會有出險的情況發生,覺得交通事故離自己很遠,保險意識意識便很淺。其實,大家身邊的案列也都很多,下面就為大家帶來一些車險案例,提高大家的警覺。
以下是與汽車保險有關的幾個投保案例:
案例一:交強險生效時間爭議
案情:王某為其轎車投保交強險,保險合同載明的保險期間為自次日零時起一年。在簽訂保險合同并繳納保險費用后當天下午,王某駕駛車輛撞倒行人田某,造成田某受傷。雙方協商未果,田某將王某和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判決:一審法院認為,交強險保險合同應自成立時生效,因此保險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二審法院維持原判,認為交強險具有強制性和社會公益性,旨在及時補償受害人損失,保險合同中“次日零時生效”條款無效。
啟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應注意保險合同的生效時間,避免陷入“保單陷阱”。
案例二:酒駕事故保險賠償
案情:劉某醉酒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與吳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吳某受傷、車輛受損。經交警部門認定,劉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吳某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其人身損失及財產損失。
判決:一審法院認為保險公司應依照法律規定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二審法院認為,對于吳某的人身損害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賠償,但對于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應予以賠償。
啟示:交強險旨在保護受害人權益,即使在駕駛人存在嚴重過錯的情況下,也應對受害人進行賠償。然而,對于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可能不予賠償。
案例三:車輛受損保險理賠
案情:張師傅在駕車行駛時,為了避讓一輛疾馳而來的小轎車,撞向了路邊的防護欄,造成車輛的左前部受損。隨后張師傅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評估預算后進行了賠償。
理賠過程:保險公司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核實,核實完畢后根據合同評估預算,并在現場打印了定損單,解決了張師傅的問題。
啟示:在車輛受損時,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并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以便理賠。
案例四:車輛自燃保險拒賠
案情:濟南車主宋先生在駕車行駛途中汽車引擎蓋下突然起火,整車被燒毀。雖然宋先生當初委托中介投保的是“全險”,但在保險合同中沒有附加“自燃”險,因此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拒賠原因:該事故屬于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中明確的“自燃”,由于宋先生沒有附加投保自燃險,因此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啟示:在投保車險時,應充分了解保險條款和保險責任,以便在需要時能夠得到充分的保障。
案例五:收費停車場丟車不予賠償
案情:陳先生將車停在一個收費的停車場里,但回來取車時發現自己的車丟失了。他向保險公司報案并要求理賠,但保險公司答復稱在收費停車場中丟車不予賠償。
拒賠原因:按照保險公司的規定,車輛在收費停車場或營業性修理廠中被盜,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因為這些場所對車輛有保管的責任,在保管期間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毀、丟失的,保管人應承擔責任。
啟示:車主在停車時應選擇安全的停車場,并妥善保管車輛鑰匙和相關證件,以避免車輛被盜或損壞時無法得到賠償。
案例六:車上人員責任險理賠范圍
案例一:長沙市某車主為自己的農用車投保了車上人員責任險,但在保險期限內發生的事故中,副駕駛座位的乘客因水箱內的熱氣及熱水燙傷,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因為該事故不屬于交通事故,也不在車上責任險的保險范圍內。
案例二:周先生只選擇了交強險、車損險和三者險,在國慶出游時撞到路邊護欄,車上人員均有不同程度的受傷。但保險公司拒絕賠付受傷人員的醫藥費,因為他沒有投保車上人員責任險。
啟示:車主在投保時應充分了解車上人員責任險的理賠范圍,以便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夠得到充分的保障。同時,也應注意選擇適合自己的車險險種組合。
以上這些案例涵蓋了汽車保險投保、理賠以及爭議處理等多個方面,可以為車主在投保車險時提供一定的參考和借鑒。
同樣作為世界500強的太平洋保險公司,其在市面上也是獲得了不少用戶們的信賴,特別是在車險領域上,無論是在車險價格上,還是在日后的車險服務上,太平洋車險在同等保險公司中的性價比都是非常高,無限次的免費道路救援,不論何時何地的交通事故,只要你一個電話,太平洋車險工作人員就會以最快的速度抵達你身邊。購買太平洋車險,可享受快速查勘定損服務。同時太平洋擁有全國理賠網點,異地出行均可享受當地理賠服務。太平洋車險值得選擇購買,并且還會提供一些輪胎保障、酒后代駕等增值服務。太平洋車險電話95500
在這里,我還要提醒我們的車主,一定要向大公司購買保險,因為大保險公司有絕對的實力,他們在保險理賠方面也沒有小保險公司那么小氣。對于普通車主來說,太平洋保險是個不錯的選擇。然而如上所述,價格與服務成正比,如果價格低一點,服務會更差。
以及幾個太平洋車險理賠按理(僅供參考,具體以實際情況為準)
1.去年九月份,河北保定的張師傅在駕車行駛時,為了避讓一輛疾馳而來的小轎車,便撞向了路邊的防護欄造成車輛的左前部受損。冷靜了一會之后,張師傅便向太平洋保險公司打了電話,說自己出險了。太平洋保險公司便很快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核實,核實完畢后,根據合同評估預算,得賠償張師傅1600元。太平洋保險公司在現場就打印好了定損單,在第一時間解決了張師傅的問題。
2.云南昆明的林師傅開車時被他人的車給撞了,車子受損嚴重,肇事者還肇事逃逸了,林師傅便很快向警方報了案同時撥打了保險公司的電話,工作人員很快進行了核實確定這是一起保險碰撞責任事故,保險公司便按照合同賠償了林師傅3000元。
3.去年八月份,楊先生的車和他人的車發生了碰撞,造成車輛的保險杠和右前車燈受損,在沒有保險公司的核實下,楊師傅就把車開到了汽車修理廠進行修理,花掉了2500元,在向公司進行索賠時,保險公司只賠償了1500元,原因是他沒有及時報案,違反了相關的規定。這可給了楊師傅一個教訓,他承諾到以后再也不會犯這樣的錯誤了。
以上便是太平洋車險分析的三個案例,望大家能夠吸取經驗教訓,讓自己的警覺意識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