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的醫療保險最近有了新的動態,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它調整了城鎮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標準,調整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城鎮職工醫保門診中的特殊慢性病由原來的兩大類中的20種增加到了兩大類中的25種。即Ⅰ類,6種:(1)惡性腫瘤,(2)系統性紅斑狼瘡,(3)再生障礙性貧血,(4)帕金森氏綜合癥,(5)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Ⅱ類,19種:(7)精神病,(8)血友病,(9)高血壓,(10)糖尿病,(11)慢性肝炎,(12)慢性阻塞性肺氣腫,(13)腦癱癥,(14)心臟病,(15)銀屑病(牛皮癬),(16)痛風,(17)甲亢,(18)消化性潰瘍,(19)結核病,(20)慢性腎炎,(21)阿爾茨海默病(老年性癡呆),(22)艾滋病,(23)類風濕關節炎,(24)重癥肌無力,(25)強直性脊柱炎。
二是城鎮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的數量由原來的兩大類中的14種增加到了兩大類中的25種,與城鎮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的數量一致。
三是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最高繳費限額由14萬元提高到22萬元。本政策范圍內城鎮居民個人負擔達到起付線以上標準的,仍按50%的比例補償,不封頂。
四是城鎮職工大病保險當年最高繳費限額由25萬元提高到32萬元。城鎮醫療保險待遇調整實施時間為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