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外地就醫醫保報銷范圍有什么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異地就醫,如何報銷醫保?本文詳解外地就醫醫保報銷范圍、報銷材料、報銷流程和報銷手續。國內各大城市比如上海、北京、山東和山西都有明確異地就醫醫保報銷規定。具體如下:
(一)外地就醫醫保報銷范圍
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其適用范圍主要是3類人員:長期駐外工作和退休異地安置的人員;轉診轉院(異地轉診)的人員;急診急(搶)救的人員。
(一)外地就醫醫保報銷材料
(1)財務有效票據(必須是稅務印發的統一票據,有稅務專用章);(2)住院費用清單(加蓋專用章)或復式處方(有醫師名章,有收費專用章,各項費用分別計價);(3)住院病例復印件(有專用章)或急診診療記錄;(4)醫院等級證明;(5)本人建行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6)醫療保險證;(7)診斷書;(8)轉診審批表。
(二)外地就醫醫保報銷流程
職工治療結束后,職工本人或其家屬可將上述材料遞交至醫保辦事大廳醫療審核窗口申請報銷。
(三)外地就醫醫保報銷手續
省城符合以上條件的3類參保人員,今后將不再需要辦理省內異地備案手續,可在省內異地的醫保定點醫院、醫保定點藥店,直接就醫、購藥。同時,也不再辦理醫保個人賬戶退付業務。
(四)外地就醫醫保報銷條件
以哈爾濱為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暫行辦法》第五章;轉診轉院的醫療管理,第二十一條需轉入非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治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經定點醫療機構多次檢查仍不能確診的疑難病;因病情需要必須轉院搶救的患者;定點醫療機構不能進行的檢查或治療項目等。
第二十二條符合第二十一條轉診條件的患者需經定點醫療機構專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申請,經醫療機構的醫療保險辦公室審批登記,主管院長簽字后,報醫療保險機構審批同意,參保職工可轉往指定轉診的醫療機構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