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是需要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的,其中失業保險就是五險一金的一種,如果勞動者非因本人的原因失業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金。那么,公司股東能領失業金嗎?下面,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只有在職職工才繳納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滿一年以上,并且被解除合同的才有資格領取失業金,對于投資入股,不是單位職工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交滿一年以上的(沒滿2年有一年半的可以領取四個月、然后沒增加一年即可多領兩個月)
非本人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基本滿足上面的就可以領取,網上還說需要辦理事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這些都是辦理失業保險的步驟里面的!詳細的可以在公司裁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咨詢公司的人力資源部。
失業保險有多少錢
失業保險金不得低于待遇領取地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條例》同時強調,失業保險金標準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的,領取1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6)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的,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第一至第十二個月,失業保險金按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四十五計發;之后的十二個月,按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百分之三十五計發。
失業保險金不得低于待遇領取地所在地級以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條例》同時強調,失業保險金標準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