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發生后要盡快做工傷鑒定,工傷鑒定辦公室根據鑒定結果出來進行賠償,這時工傷保險撫恤金的發放或應發放審批,小編整理一下“工單”,相關工傷保險養老金核發或應核發“內容回答您的疑問。
是應付工資,工傷賠償中的個人工資是指工傷發生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一次性傷殘補助個人工資的計算,是指工傷職工在發生事故或者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繳費工資是指工傷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工傷保險職工本人不繳費,由用人單位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適用核定費率繳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是指所在單位全部職工繳費工資之和。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規定》,職工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費、各種獎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職工個人工資總額低于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平均工資60%的,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職工平均工資60%核定繳費工資;高于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平均工資300%的,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平均工資300%核定繳費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除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外,職工的繳費工資應該與其12個月以來實際應得工資一致且不低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但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存在為了少繳費低報職工繳費工資的情況,導致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職工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低于勞動者應當享受的數額,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差額。《工傷保險條例》rn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渝府發〔2012〕22號第五十三條用人單位因少報、瞞報繳費基數,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對于工傷保險撫恤金應實繳還是應繳的問題,工傷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是在遭受事故傷害或者職業病前12個月計算的,全體職工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職工已支付的全部工資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