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靈活就業人員再就業社會保障轉移的更多信息,請參見下面的介紹。
一、管理范圍;按靈活就業方式參保期間在城市總體規劃范圍內就業的人員。
二、提交材料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經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本人簽字的《蘇州市區職工統籌范圍內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單》,其中"截止繳費年月"填寫轉移前最后一個正常繳費險種的截止繳費年月。
三、辦理程序
1.靈活就業人員持以上材料到原辦理參保登記的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手續。
辦理轉移當月仍需按靈活就業人員辦法繳費的,可由本人在辦理轉移手續前到江蘇銀行蘇州分行網點,填寫《繳費申請書》,申請對當月應繳款進行即時扣繳并實時到賬。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繳費情況后,在《轉移單》上蓋章。
3.職工及時將《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和《轉移單》交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由其從起薪之月起辦理續保手續。轉入單位后按單位職工辦法參保繳費。
四、注意事項
1.靈活就業人員辦理轉移手續前須明確本人按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保繳費的截止年月,以及用人單位的起始繳費年月(起薪月),以確保繳費可以連續。
2.辦理轉移手續后,與江蘇銀行蘇州分行的委托扣繳協議隨即自動終止,今后再次失業需按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保的,須重新辦理參保登記及委托繳費手續。
3.在城市總體規劃范圍以外就業的,按照異地轉移的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