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解決我國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因病返貧等的問題,而我國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有很多種,不同制度承擔的責任也不同,那么我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有哪幾種?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一、我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有哪幾種
(一)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之勞保醫療
勞保醫療制度建立較早,是一種主要適用于國營企業和部分集體企業職工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它的主要內容有四個方面:
1、職工醫療或非因工負傷的,所需要的醫療費全部由企業承擔,指定藥品以外的費用、膳食費以及路費,均由職工自己承擔;
2、職工因生病或非因工負傷而停止工作時的醫療費用,根據其工作年限長短,由企業發放病假補償,數額在職工工資的60%-100%之間;
3、職工因生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治療結束后確定為殘疾的,企業停發病假工資,改由按勞動保險補償職工相應比例的醫療救濟費;
4、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患病治療時,其手術費和普通藥費,由企業承擔50%。
(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之公費醫療
公費醫療制度是一種主要針對公務機關人員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它的主要服務對象包括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以及退休的工作人員和殘疾軍人等,這些人在就醫時,可享受醫療公費報銷,其門診費、住院費、手術費以及某些處方藥費皆由公費撥付。但其住院期間的生活費、路費以及不在指定范圍內的藥品費,皆由個人承擔,如果病者本人確實有困難的,可申請由機關予以幫助,在其他行政經費里報銷。
(三)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之合作醫療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其起步相對較晚,與勞保醫療和公費醫療不同的是其醫療費用是通過集體和個人籌集起來的,并沒有國家財政的支持,相當于一種農村居民醫療保健服務的一種互助制度。這種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以自愿為原則,農村居民只需繳納少量費用,另外一部分由集體承擔,在個人因病或意外傷害就醫時,可以從合作醫療基金中申請相應比例的報銷。
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
(一)為城鎮全體勞動者提供基本醫療保障,以利于形成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
(二)基本醫療保障的水平和方式要與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國家、單位和職工三方合理負擔醫療費用。
(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職工享受的基本醫療保障待遇要與個人對社會的貢獻適當掛鉤,以利于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四)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要有利于減輕企事業單位的社會負擔,有利于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五)建立對醫患雙方的制約機制,促進醫療機構深化改革,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遏制浪費。
(六)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實行屬地原則,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機關和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要參加者所在地的社會醫療保險,執行當地統一的繳費標準和改革方案。
三、社會醫療保險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
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后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二是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
醫療保險通過征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是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
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四是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
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于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五是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由雇主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雇員醫療費用的一種醫療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