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廣州企業辦理社保指南介紹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一、社會保險業務受理部門
市屬以上單位的社會保險業務在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區屬單位、自由職業者的社會保險業務在所屬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以下全部統稱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單位社會保險日常業務的辦理
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或獲準成立后30天內,必須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及申報繳費,辦理手續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批準成立文件)復印件;
2、《基本存款帳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或開戶銀行出具的《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4、《地方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如有《廣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或《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的一并提供;
6、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還需提供《驗資報告》及復印件;
7、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已在廣州市統籌范圍外參保的,請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
8、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
9、填寫《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二份;
10、于辦理后的次月10號前到相對應地稅部門辦理繳款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