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養老保險省內流動怎么辦理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辦理程序:
1.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后,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并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接續的,應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并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
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并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3)將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5.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金額;
(2)將轉移基金金額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提示: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