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申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須知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為職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退休手續。辦理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一、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兩份;
2、《退休人員申請表》或《職工提前退休(職)審批表》及復印件;
3、《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
4、《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批表》及復印件;
5、軍轉干部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軍隊干部轉業審批報告表》及復印件。
二、一次性領取基本養老金
1、《廣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或《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
2、本人申領的: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簿及復印件、本市開戶的工、農、建行結算帳戶活期存折及印有帳戶的頁面復印件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及開卡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
3、《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兩份。
三、退休后死亡待遇
1、殯殮證明(或注銷戶口)的原件及《死亡報告書》(或《死亡殯葬證》)的復印件;
2、供養直系親屬關系的勞保關系卡(需加蓋公章);
3、《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二份;
四、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
1、《廣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或《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
2、《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二份;
3、出境定居需提供:
(1)公安機關確認的出境定居證明;派出所注銷的戶口、護照(非中文版的提供職工本人的書面申請);(注:提供上述資料之一及復印件)
(2)本人申領時,還需提供本市開戶的工、農、建行結算帳戶活期存折及印有帳戶的頁面復印件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及開卡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他人代辦的:除了提供上述資料外,還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公證機關確認的委托書(非中文版的,需公證機關翻譯確認);
4、死亡需提供:
(1)死亡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殯殮證明或《死亡報告書》等);
(2)由繼承人申領時,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戶口簿無法證明申辦人享有法定繼承權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確認的公證書);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繼承人經公證機關確認的委托書。
五、非本市城鎮戶口參保人員,末達到退休年齡前離開本市時,一次性申領個人帳戶儲存額或個人繳費部分
1、《廣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或經社保經辦機構蓋章確認的《參保人員繳費情況明細有》;
2、職工本人在本市開戶的工、農、建行結算帳戶活期存折及印有帳號那一頁的復印件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及開卡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
3、職工本人簽名確認的《農民合同制職工退保申請書》;
4、單位經辦人身份證、《非本市城鎮戶口人員一次性待遇表》一式兩份。
5、職工本人辦理申領手續的,除提供1、2、3點資料外,還需提供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非本市戶口離退休(職)人員申請郵政發放養老金需提供的材料
1、《國內市外退休人員郵政儲蓄發放退休養老金表》;
2、郵政儲蓄存折印有帳戶的頁面復印件;
3、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
七、參保單位辦理一切社會保險業務須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