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醫保的辦理手續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社區醫保的辦理手續有哪些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一、辦理對象
符合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條件的下列人員(以下統稱社區居民),通過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辦理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老年居民;
2.失業人員;
3.18周歲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兒童及嬰幼兒,或父母為本市市區戶籍、本人在本市以外學校就讀的學生(以下統稱少年兒童)。
二、結算年度與申報繳費期
1.老年居民、失業人員的居民醫療保險結算年度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申報繳費期為每年1月10日至3月20日;
2.少年兒童的居民醫療保險結算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報繳費期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辦理流程
1.社區居民于每年申報繳費期內,由本人或監護人攜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填寫《蘇州市區社區居民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登記表》,辦理下一結算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對辦理續保的已參保人員,應準確填報社保個人編號。
失業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符合免繳條件的社區居民還須提供有效免繳證件(原件、復印件),其中重癥殘疾人員須同時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蘇州市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
2.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對個人申報的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居民醫療保險參保資格,確定免繳資格或應繳金額。社區居民按規定繳費后,勞動保障服務站向其出具財政部門監制的專用定額收據。
3.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通過信息系統進行結算,生成并打印《蘇州市區居民醫療保險結算表》,并持結算表和所收醫保費錢款,到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確認手續。結算和繳費確認手續在申報繳費期內均可多次辦理。
四、注意事項
1.因達到參保年齡、戶籍遷入本市市區、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后失業、鑒定為重癥殘疾、新出生等原因,新符合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條件的人員,可在結算年度內申請參加當年度居民醫療保險。上述人員于每月20日前辦妥參保登記手續,并按全年標準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或按規定申請免繳后,從次月起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其中,對新出生的嬰兒,父母必須于申報其戶口后、出生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方可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2.社區居民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方可享受相應年度的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凡符合參保條件、但未在申報繳費期內辦妥參保手續的社區居民,以及出生后超過3個月申請辦理居民醫療保險的新生嬰兒,須待下一結算年度申報繳費期內方可辦理參保有關手續,結算年度內不再受理。
3.對首次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在辦理手續時應提供近期1寸證件照片一張,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向區社保經辦機構領取其《蘇州市社會醫療保險病歷》、《蘇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保險卡》后發放。
4.符合參保條件的老年居民、失業人員,應及時辦理參保手續,并確保以后年度連續參保。凡符合參保條件但未及時參保的人員(不包括失業人員和2007年1月1日后戶籍遷入本市市區人員),辦理首次參保手續時,應同時補繳2006結算年度起或符合參保條件次年度起的醫療保險費。凡參保后又中斷參保的人員(不包括中斷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或按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失業人員),辦理續保手續時,應同時補繳中斷期間各年度的醫療保險費。符合免繳條件的人員,出現上述情況的,也必須辦理補繳手續,補繳金額不予減免。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承擔,居民醫?;鸩挥杞Y付。
5.失業人員可以參加居民醫療保險,也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但由于居民醫保繳費年限不計入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且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水平較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偏低,因此,失業人員在選擇參保類型前應詳細了解有關政策規定,選擇適合自己的參保類型。鼓勵原已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失業人員,按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6.社區居民是否符合居民醫療保險費免繳條件,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時情況為準。
7.參保人員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等基本情況需要更正或發生變更的,由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攜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社會保險卡》,填寫《蘇州市區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變更表》,到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8.參保居民在結算年度內因亡故、戶口遷出等原因不符合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條件的,家屬或本人應及時向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申報,由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辦理人員減少手續。
9.首次參保的老年居民、失業人員,在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辦妥申報繳費手續后,務必于當月20日前到選定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辦理門診定點簽約手續,方可在相應結算年度內按規定享受門診醫療待遇。未簽約期間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居民醫?;鸩挥杞Y付。
10.結算年度起始后,已繳納的居民醫療保險費一律不作退費。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社區醫保的辦理手續有哪些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