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后,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那么失業保險領取流程是怎樣的呢?請閱讀下文了解!
失業保險領取流程都有哪些
一、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資格: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和就業能力的。
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主要是指: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而與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關系,并經勞動仲裁部門認定的。
二、受理部門: 失業保險管理處接收登記科。
三、政策依據: 國家《失業保險條例》、《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四、失業登記需攜帶資料: 本人身份證,三張近期免冠照片; 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和《失業登記通知單》。
五、辦理程序:
1. 首先由失業人員原所在單位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人員移交手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失業人員的待遇資格。
2. 失業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同時辦理求職登記、再就業培訓登記。
3.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有效單證到指定銀行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