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就醫是很常見的現象,但是隨之而來的是報銷問題等等。那么,異地就醫備案需要什么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代辦的還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2.本地基本醫療保險常住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
3.被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的職工,提供單位出具相關派遣證明;
4.靈活就業人員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常住地居住證; 常住地工商營業執照; 常住地房產證。
5.退休人員、城鄉居民、未成年人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回戶籍所在地(含籍貫所在地或出生地)居住的,提供戶口簿;在居住地購有屬于本人所有房產的,提供房產證; 投靠異地直系親屬的,提供申請人同異地直系親屬的親屬關系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證、親屬關系公證書等)以及異地直系親屬在異地居住生活的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居住證等); 前往異地創(就)業的,提供常住地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或《就業創業證》; 常住地居住證; 居住地為養老金領取地的,提供養老金核定資料等養老金領取地相關材料。
6.在校學生寒暑假及因病休學期間回到戶籍所在地,或在異地分校學習、實習的,提供由學校填寫相關信息并蓋章確認的《廣東省本地異地就醫備案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