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今年已42歲了,以前從來沒有參加過工作,現在能否參加養老保險?
答:具有我市城鎮戶口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女未滿50周歲、男未滿60周歲,從未參加過養老保險的人員,可按個體養老保險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但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允許補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2004年1月1日以后參保的55周歲)時,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繼續繳費至十五年,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后,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我已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現在是一名個體出租汽車司機,解除勞動關系后一直沒有續繳養老保險費,退休時一次性補繳是否可以?
答:你應到戶口所在區的養老保險分中心,將欠繳的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補齊后,再按照個體從業人員銀行代扣繳費,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我個人開辦一酒店,用的人員中少部分是沈陽人,絕大部分是外地人,是否可以只為沈陽人參加養老保險?
答:不可以,個體工商戶業主應按國家規定與其雇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個體工商戶的業主及雇員中屬外埠人員或農業戶口的,也應參加我市基本養老保險。
四、我開辦一家私營的餐飲企業,職工流動性大,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答:我市城鎮區域內,從事商、飲、服行業的私營企業及從業人員,也應參加養老保險。如從業人員因流動性大暫不能履行個人繳費義務的,企業應以上年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雇用人數之積為繳費基數,繳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調劑金,待從業人員參保并繳費時再建立個人帳戶。
五、企業和企業職工繳費比例分別是多少?
答: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比例為企業上月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19%,企業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上月個人工資收入的8%。
六、我戶口在外地,現在沈陽一個體酒店做服務員,老板是否應給我繳納養老保險費?
答:應該。按我市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業主應為其從業人員按照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10%繳納養老保險費,你本人也要按繳費基數的8%繳納養老保險費,并記入個人帳戶。
七、職工和個體從業人員分別采取何種繳費方式?
答:企業職工個人繳費由其所在單位代扣代繳,養老保險費由地稅部門統一征繳。
個體從業人員由本人直接在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等工作機構,辦理銀行代扣繳費手續。
以個體工商戶為單位統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由工商注冊所在地對應的養老保險管理分中心實行屬地征收,其從業人員繳費由其業主代扣代繳。
八、失業人員如何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答:失業人員持企業交給的停保手續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等工作機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費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答:《沈陽市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十、我是2002年企業并軌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處在不穩定就業狀態,收入不穩定,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答: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可按自由職業者辦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即按上年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8%繳納養老保險費。如果收入較低,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已滿15年的,也可從2005年7月開始選擇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但需要到戶口所在區的養老保險管理中心辦理繳費基數核定手續,選擇按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在計發退休待遇時,養老金水平也相應地降低。
十一、我今年剛大學畢業,處于不穩定就業狀態,想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養老保險,如何辦理參保手續?
答:如果你具有我市城鎮戶口,可持工商銀行結算存折(預存金額不低于三個月應繳額)、戶口簿、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區街道辦事處辦理參保手續及銀行代扣代繳手續。
十二、我繳納養老保險費已滿15年了(含視同繳費年限),是不是可以不再繳費也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答:不可以,繳納養老保險費15年是最低繳費年限,要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還需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從業期間按規定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如果你從事自由職業,并有勞動收入(含不穩定收入),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也不能辦理退休。
十三、我所在企業近年一直效益不好,職工也長期沒有上班,養老保險只交到98年,我快到退休年齡了,想個人交保險,如何辦理?
答:你可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到戶口所在區的養老保險管理分中心按個體從業人員的辦法補繳養老保險費。
十四、按“4555”政策繳費的人員會不會影響退休待遇?
答:“4555”人員可以選擇用社平作繳費基數,也可以選擇社平的60%作為繳費基數。如果選擇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會影響到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