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可能辭職以后,不知道如何繳納社保,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養老保險。那么如何自己繳納職工養老保險?
個人繳納當年的社保費用個人需提供身份證、社保卡到市區交通銀行、農業銀行網點繳費。如補繳往年費用,需帶身份證、社保卡先到市社保服務大廳打印《繳費核定單》,然后再去交行、農行繳費。
自由從業人員社保繳納
自由從業者或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城鎮職工養老和醫療兩險,也可單獨繳納職工養老,累計繳滿15年及以上,男性滿60歲、女性滿55歲退休,極少數地區允許自由從業人員女性滿50歲退休,如青海、四川、青島等地。
養老保險的征繳比例控制在20%左右(一般比企業低6%-8%)其中8%劃入個人賬戶、12%納入社會統籌。所謂個人賬戶,意思就是每月交的養老保險費用,其中四成算作你的,相當于存進了銀行,每年都會計息。個人賬戶計息費率還是相當高的,人社部公布的數據:2016年8.31%、2017年7.12%、2018年8.2%,碾壓余額寶、銀行理財產品。養老保險費的另外六成劃撥給統籌基金,由社保機構調劑使用,用于支付目前已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如果退保,僅退個人賬戶的費用。
養老金計算
每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幾個名詞解釋:
1.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當地統計部門每年6月份公布。6月份之前退休的,暫按照上上年度社平工資計算養老金并予以發放,6月份公布社平后再補發。
2.平均指數:歷年社保繳費基數占社平工資的比例,再取平均值。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納有個“封頂保底”原則,最高基數為社平工資的100%、最低基數為60%,所以平均指數介于0.6-1之間。
3.個人賬戶養老金中的“139”:男職工退休后的計發月數。說白了就是政府預設男性在60歲退休以后還可再活139個月。女性職工50歲退休的計發月數為195。139(195)個月之后,個人賬戶金沒了還發嗎?毋庸置疑,肯定是要發的,由政府統籌調劑。
4.過渡性養老金:為社保“中人”設置的,特指國家在建立個人養老賬戶之前,就已繳納養老保險的職工。各地建立養老賬戶的時間不一,大多集中在1992年-1996年。
長沙縣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繳費費率與繳費基數是怎樣的?下面小編就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問: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繳費費率和繳費基數是怎樣的?答:繳費方式:分為單位從業人員繳費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兩種方式。其...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長沙縣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繳費費率和繳費基數是怎樣的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問: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繳費費率和繳費基數是怎樣的?
答:①繳費方式:分為單位從業人員繳費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兩種方式。其中單位從業人員繳費由用人單位進行參保登記,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用,由從業人員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代扣后一并繳納到社保經辦機構,按月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由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或個體工商戶進行參保登記,直接到社保經辦機構全額繳費,按年繳納。
②繳費費率:單位從業人員繳費費率為28%,其中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費率為20%,全部由個人承擔。
③繳費基數:單位從業人員繳費基數為參保人員上年度月均實發工資(不能低于上年度全省從業人員月均工資60%,不能高于其300%);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分為高、低兩檔,高檔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省從業人員月均工資,低檔為其60%。
問: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是什么?
答: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參保人員繳費費率中有8%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2006年之前為11%),其余部分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其中,個人賬戶歸個人所有,社保經辦機構每年為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計息(如在退休前死亡,由法定繼承人全額繼承)。個人賬戶不能提前支取,即未達到退休年齡前不能退保。
參保人員退休待遇計發時,所領取養老金由基礎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其中基礎性養老金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支付。一般來說,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大約十年左右就會全部支付完畢,基本養老金就全部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取。因此,也體現了養老保險共濟性的特點。
寬甸縣新一輪流動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擴面工作啟動后,下露河鄉黨委、政府本著及時傳遞惠民政策,提前完成全鎮流動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任務。 鄉黨委、政府通過召開黨委會、鄉村兩級干部會議,通過專門人員講解、擺事實、舉例子,仔細解讀方針政策,并積極開展討論,以便開展工作的所有人員都能夠說得清楚、講得明白,為工作開好頭。黨委、政府為確保工作任務完成,成立專門組織機構,確定領導坐班、機關干部國慶節不休息、任務分解等工作制度,本著“應保盡保”的工作要求,任務數到站辦、指標到人,為全面開展工作奠定基礎。 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讓惠民政策方針傳遍每一個角落。鄉黨委政府印發宣傳單1000多張,利用集市發放給群眾;利用有線電視進行社保內容的滾動播出;鄉村兩級干部深入基層向群眾講解;開展對適齡的人群進行專門宣傳講解;鄉村兩級干部利用親戚、朋友、同學、戰友等人脈進行宣傳講解;村干部著重對常年在外的人員,通過電話進行政策宣講;鄉團委組織部分團員利用網絡平臺開展政策宣傳。全鄉上下形成濃厚的社保氛圍,有力的推進了工作的開展。 截至目前,該鄉2013年流動職工社保擴面工作已經完成113人,繳費金額近400萬元,完成任務數113%,為推進社會養老工作又踏出堅實的一步。
2010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由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35號主席令予以頒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那么職工養老保險政策有什么規定呢?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哪些范圍?
《社會保險法》第10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95條規定:“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第97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2. 我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是什么?
第11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明確了我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
3. 職工基本養老金的領取條件有哪些?
第1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根據這項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滿15年。
4. 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個人如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第1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發[1997]26號文件和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實踐中,確有部分人員因種種原因,到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無法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和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法》對這項政策做了重大完善,一是允許個人繳費至滿15年,二是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按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保個人可根據自身實際,確定獲得養老保險長期待遇的途徑。這個規定為探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可銜接等留下發展空間,對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5. 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如何計發?
第17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遺屬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指為了減輕職工家屬辦喪事的經濟負擔給予的一次性補助。撫恤金指為了保證死亡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不因供養人死亡而斷絕生活來源給予的基本生活費用。
我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退職養老后死亡、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改革開放以來,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遺屬待遇一直未做新的統一規定。實踐中各地出臺了一些政策,存在發放標準、待遇水平差異較大、支付渠道不同等問題亟須規范。《社會保險法》作出上述規定,有利于維護參保人員的利益和統一政策。
在成都打拼8年,遂寧人陳光盼來了一個好消息:他可以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了。“年輕時多繳點費,年老時養老金高一點,晚年更有保障一些。”這是陳光多年的期盼。給他人生帶來轉變的,源自我省出臺的《關于貫徹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開啟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自由轉移的雙向通道,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為提高經辦效率,我省將統一建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信息系統和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很快,陳光就能實現他的愿望了。解讀1兩個險種怎么轉移?設雙通道自由轉移8年前,陳光來到成都一家裝修公司工作,單位為他辦理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兩年后,他跳槽了,新東家沒為他買保險。2009年起,他在老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逐年繳納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我兩邊保險都有買,能不能轉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據了解,在我國,現實大量存在著同時購買兩種不同類型養老保險的情況,陳光并非個案。“我購買的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現在下崗了,繼續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點困難,能不能轉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宜賓人趙志很想知道答案。
我省明確了開啟雙通道,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自由轉移。《意見》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繼續繳費至滿15年的,可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待遇領取條件時,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未達到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前,可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解讀2險種轉移如何繳費?以轉入時標準繳費眉山人張娜今年32歲,從2009年起,她一次性交了15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成都市肖家河開有一店鋪的她迫切希望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移時,如何計算繳費標準呢?”對于這種情況。《意見》規定“轉入時,可自愿按當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體參保人員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不超過原正常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待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待遇領取條件時,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解讀,這意味著,張娜今年辦理轉移手續時,可以根據今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體參保人員的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5年(即從2009年至2014年)保險費用,此后就逐年繳納保險費用即可。他特別強調,雖然可以將初始繳費年限定在2009年,但繳納的保險費以今年的標準為準。解讀3賬戶存額怎么處理?全額轉移到新賬戶“養老保險的險種倒是轉移了,我個人賬戶里的錢怎么處理?”張娜關心這個錢袋子。意見專門有一條規定了個人賬戶的問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單位或個人繳費中劃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部分不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其中,轉入時按當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體參保人員繳費標準,一次性補繳不超過原正常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養老保險費的,其正常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期間形成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應參與需繳納養老保險費總額的抵扣計算,并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確定個人賬戶金額。”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舉例,比如某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個人賬戶上有逐年繳費形成的1000元錢,他轉移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時,需補繳1萬元,這1000元就可以參與抵扣,實際只需繳納9000元錢。提醒年限認定重疊參保時間要扣減對于參保對象普遍關心的繳費年限認定問題,意見規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舉例,如果一個人參加了5年居民養老保險,又交了8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這期間沒有重復的,就可以合并計算13年。如果時間有重復,就清退居民養老保險部分。針對2011年、2012年開展新農保、城居保試點的縣(區、市)參保人員,意見這樣規定,“在當地開展試點當年參保的,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后,可自愿一次性補繳2011年1月1日至當地開展新農保、城居保試點期間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其參保時間記載為2011年1月1日。”重復參保者要退掉一種養老保險“我參保了兩種養老保險,我退休時,是否可以領取兩份養老金?”陳光關心起未來的待遇計發問題。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時說,《意見》規定“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意見還規定了,同時領取的,應終止并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聽到這條規定后,陳光問:“從2009年起,到今年,我有5年重復購買保險的時段,這段時間繳的費怎么處理?”
日前,市人社局發布《青島市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業務經辦規程》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政策解讀,就繳費年限的計算、個人賬戶的轉換、重復繳費和重復領取待遇等問題進行詳細解讀。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交叉繳納的,如果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之前,要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并將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制度銜接手續。
繳費年限如何計算?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轉換?這是不少參保人最為關心的問題。記者了解到,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合并累加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此外,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者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政府、集體補助部分)全部轉移,并累計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針對養老保險繳存中重復繳費的情況,記者采訪市人社局了解到,參保人員存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情況的,由轉入地社保機構負責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
參保人員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區、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終止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核定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金額,通知參保人員退還。參保人員退還后,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扣除政府補貼)退還本人。
在農村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城工作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兩種制度能否銜接?7月15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本月起,我省將原先的新農保、城居保合并統一為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互轉銜接辦法同步施行。
據介紹,新農保、城居保合并建立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后,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行,共同構成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兩項制度的銜接將主要惠及兩類群體:一是進城務工人員,他們在鄉務農時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而后進城務工又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另一種是城鎮就業不穩定人員,他們在家待業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業后又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這兩類群體,今后可在兩種養老保險制度中交叉選擇參保,可進可退, 進 可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 退 可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兜底 。 記者了解到,繳費期間參保人并不需要辦理銜接手續,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時,再按規定辦理銜接手續。這樣大大減少了流動就業者頻繁辦理的麻煩。辦理銜接手續時,參保人直接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辦機構將根據本人參保繳費情況和意愿,在規定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員的城鄉養老保險關系歸集、銜接手續。
按照規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 (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申請辦理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由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按月繳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可能存在同時在兩個制度參保的情況。省人社廳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考慮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較高,為更好保護參保人員的權益,對重復參保繳費時段,保留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按月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時段的繳費。
對于重復領取兩項養老保險待遇的,要終止并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要予以退還。
7月21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本月起我省將按照國家規定把新農保、城居保合并統一為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并實施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互轉銜接。
目前,全省參加新農保和城居保的總人數達 1521.19萬人,其中,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城鄉老年居民人數345.22萬人。今后,新農保、城居保合并后將統一稱為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行,共同構成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本月起,兩種并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互轉銜接。
具體銜接辦法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申請辦理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兩項制度銜接將主要惠及兩類群體:一是進城務工的人員,在鄉務農時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而后進城務工又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另一種是城鎮就業不穩定人員,在家待業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業后又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這兩類群體,今后可在兩種養老保險制度中交叉選擇參保,可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也可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兜底 。
我省規定,符合辦理銜接手續條件的參保人員,可向本人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辦機構將根據本人參保繳費情況和意愿,在規定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員的城鄉養老保險關系歸集、銜接手續,并告知參保人員本人。新規實施前已經按照有關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銜接手續。
此外,由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按月繳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可能存在同時在兩個制度參保的情況。考慮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較高,為更好地保護參保人員的權益,對重復參保繳費時段,保留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按月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時段的繳費。重復領取兩項養老保險待遇的,要終止并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外,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