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的活力,保障其退休生活,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第一條 為增強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的活力,保障其退休生活,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實施后新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并受聘于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適用本辦法。 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新聘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實行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四條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事業單位新聘人員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 市財政部門負責財政核撥經費、財政核撥補助經費事業單位新聘人員相關經費安排工作,并負責事業單位新聘人員資金監管工作。 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事業單位新聘人員有關事務。
第五條 本辦法所指的事業單位新聘人員的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第六條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參照我市企業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依照本辦法規定參加職業年金。職業年金制度是指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單位為保障其退休待遇所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第七條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參加職業年金的月繳費基數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總額,包括全國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獎勵性績效工資超出基礎性績效工資 70% 30%的部分不計入職業年金繳費基數。 本條之年度是指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職業年金繳費基數每年7月調整。當年7月至次年6月之間入職參加職業年金的,以本人起薪之月月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
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職業年金月繳費基數在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內的,繳費比例為8%;月繳費基數達到或超過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繳費比例為9%。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月工資總額與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倍數發生變化需要調整繳費比例的,統一在每年7月進行。 職業年金繳費比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第九條 職業年金繳費列入事業單位年度預算,由單位全額繳交,并按月劃撥至參加人員職業年金賬戶。 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
第十條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領取職業年金: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且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積累額可以一次或定期領取,直至個人賬戶積累額領取完畢; 出國定居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死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未達到職業年金領取條件的,不得提前領取。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在聘任期間工作表現突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獎勵一定數額的職業年金,一次性計入其個人賬戶。所需經費依據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經費來源渠道解決: 獲得中共中央、國務院授予榮譽稱號的,以其獲得稱號當月應繳納的職業年金為基數,獎勵20倍的職業年金; 獲得廣東省委、省政府授予榮譽稱號的,以其獲得稱號當月應繳納的職業年金為基數,獎勵10倍的職業年金。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因被立案調查等原因暫停發放工資的,職業年金同時暫停繳交。經調查未受到開除處分、刑事處罰的,補繳職業年金;受到開除處分、刑事處罰的,不予補繳。
第十三條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按照原繳交渠道收回: 離開我市事業單位,在我市機關單位退休并享受委任制公務員退休保障待遇的; 離開我市,在異地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并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保障待遇的; 因在我市事業單位聘用期間的行為受到開除處分或被判處刑罰的。
第十四條 職業年金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委托符合條件的專業管理機構管理。 受托人應當委托專業投資運營機構負責職業年金的投資運營,有關投資運營的具體監督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在原工作單位參加過企業年金計劃的,可以將其原企業年金賬戶中的資金轉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管理。與事業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后,可以將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轉移至新就業單位的年金賬戶;若未就業或雖已就業但新就業單位尚未建立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離開我市事業單位到異地工作的,其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 我市事業單位新聘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暫不執行本辦法。 由我市首次接收并安置在本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軍轉干部; 原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未實行制度改革的人員,通過直聘、選聘方式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 通過直聘、選聘方式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本市委任制公務員; 直接交流到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本市機關使用工勤編制的人員。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新聘人員不符合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情形的,自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后按本辦法參加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前款人員進入我市事業單位之前已參加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的,可相應轉移接續;未參加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的,其在進入我市事業單位之前工作的年限不計為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補繳年限。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在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制度中,財政核撥經費事業單位的單位繳交部分由同級財政保障;財政核撥補助、定向補助單位的單位繳交部分,根據不同公益事業單位的特點,按照財政核撥補助經費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規定予以分類明確,相關規定由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經費自理事業單位的單位繳交部分按原經費渠道由單位自行解決。
第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之前進入我市事業單位且聘用在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的制度另行制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2年8月25日起試行,有效期5年。
昨天,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河南省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已經編制完成并發布。
規劃提出,2015年,我省常住人口目標為9750萬,城鎮化率達到48%以上。
成就2010年,我省戶籍人口超億城鎮化率38.8%規劃顯示,“十一五”時期,我省婦女總和生育率保持在1.65左右,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5%。左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截至2010年年底我省戶籍人口超過1億人,常住總人口為9405萬人。同時,我省的人口城鎮化水平繼續提高,城鎮化率從2006年的32.5%提高到2010年的38.8%。據統計,實行計劃生育以來,全省累計少生人口3000多萬人,人口總量達到1億人的時間推遲了13年。
此外,人口數量的控制,為人均收入的增加提供了可能。“十一五”期間,我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5年的8668元提高到2010年的15930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由2005年的2871元提高到2010的5524元。
人口2015年末我省常住人口控制在9750萬“十二五”期間,我省將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分布,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相協調。為此,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的人口發展目標。其中,人口數量方面,低生育水平將保持穩定,年均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7.1%。以內,低于全國平均水平。2015年年末常住人口為9750萬左右(不包括人口機械增長)。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提高,15歲以上國民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9.3年以上,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3.3年以上。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6.65%。和8%。以下,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4.5/10萬以下,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降低,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或接近74歲。
“十二五”期間,出生人口性別結構得到有效改善,全省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至115以下。城建鄭州建成區人口將超400萬在人口優化發展的同時,我省將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同時構建國家區域性中心城市、地區中心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互相促進的五級城鄉體系。
“十二五”期間,我省城鎮化率達到48%以上,有序推進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并逐步向中原城市群聚集,人口空間分布趨于合理。其中,將繼續加快中原城市群聯動發展,實施中心城市帶動戰略,推動人口向中原城市群集聚,力爭到2015年,中心城市全部進入大城市行列,基礎條件好的成為特大城市。2015年,鄭州市中心城區建成區人口達到400萬以上,成為全國區域性中心城市。此外,將加快推進鄭汴、洛陽、焦作、平原、許昌、漯河、南陽、平頂山等新區建設,帶動人口集聚,其中2015年鄭汴新區人口達到270萬,洛陽新區人口達到110萬。養老養老保障制度逐步完善規劃顯示,“十二五”期間,我省人口年齡結構處于發展“紅利期”,勞動力(15~64歲)人口持續增加,2015年達到7500萬人左右,此后人口負擔系數在經歷40多年下降后開始上升。
統計顯示,我省老齡人口數量大,老齡化速度逐步加快。1949~1958年第一次生育高峰出生人口相繼進入老年,到2015年,全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1579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5.7%。
為應對這一挑戰,我省將加快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我省將逐步把80周歲以上老年人納入高齡補貼保障范圍,按月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發放高齡補貼。同時將符合低保條件的老年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并不斷提高補助標準。
此外,對獨生子女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以及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半失能等困難老年人,采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同時,還將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和機構養老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提高社區服務和機構養老能力,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達到30張。
7月17日,從人社廳2014年上半年重點工作進展情況了解到,今年全區各級人社部門切實落實農村牧區社會保障全覆蓋的任務要求,努力擴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覆蓋面,目前已完成年度擴面任務的107.2%。
據了解,我區今年上半年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順利推進,待遇水平穩步提高,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在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的同時,企業退休人員待遇水平與重特大疾病的保障能力也均有提高。按照國家部署,我區再次調整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91元。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也已全面開展,12個醫保統籌地區出臺了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其中5個地區已開始兌現大病保險待遇。
同時,我區還繼續強化基金管理和經辦服務,進一步規范了我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會計核算工作,完成了全區社會保險財政補助資金專項檢查。截至今年6月底全區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215.7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0%。加快發行和推廣應用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截至6月底,發放第二代社會保障卡250.9萬張。
筆者從山東省濰坊市建工處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撥付管理,切實維護建筑企業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山東省濰坊市多方協調,齊抓共管,使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收繳撥付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該市2010年全年收繳額達到3.4億元,居山東省前三位,撥付施工企業補貼2.3億元。2010年,該市加大了養老保障金管理力度。濰坊市建工處扎實開展了養老保障金管理年活動,確保養老保障金收繳撥付健康安全運行。濰坊市建工處還參與全市建筑市場大檢查,下達養老保障金催繳通知單18份,遏制了養老保障金收繳的“跑、冒、滴、漏”等行為。他們還積極協調審批辦、招標投標、質監安監、房管等有關部門,多個關口共同把關,確保養老保障金收繳到位。該市建管部門還積極探索養老保障金撥付的新措施。
面對新形勢,全力支持房地產開發與建筑業協調、平衡、健康發展,對部分開發與建筑為一體的企業,采取先交后返、即繳即撥的辦法,既保證養老保障金收繳又維護了企業的根本利益。截止到目前,該市已無百萬元以上的欠保建筑企業。該市特事特辦,對重點工程項目采取上門服務,并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把首付標準降至最低,促使建設項目早落實、早開工。
去年,“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被日照市委、市政府列入為民辦實事重點項目。2月2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目前,全市28萬被征農民都有了養老保障。在此過程中,日照市將整個參保工作具體劃分為安排部署、宣傳發動、保費收繳、督查總結四階段,明確各階段主要任務和完成時限。
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日照市進行了“拉網式”集中資格認定,實現被征地農民一次性選擇參保類型不更改。通過加強與合作金融機構協作,日照市創新貸款政策,對繳費確有困難,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后仍無能力參保的被征地農民,協調合作金融機構提供農戶小額貸款,給予每人最高5萬元、期限10年的無擔保、無抵押貸款,執行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據統計,目前,全市28萬被征地農民已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其中18萬選擇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按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11.5萬、自行按靈活就業人員相關規定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2.9萬和已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3.6萬;其他人選擇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4月14日,從2014年日照市衛生工作會議上獲悉,日照市將建立“進有標準、退有保障、老有所養”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和準入退出機制,年內全市各區縣鄉村醫生養老保險覆蓋率達到70%以上。?
?據悉,全市已為2413名鄉村醫生辦理了養老保險,已有556名60周歲以上的鄉村醫生按月領取養老金,并有311名鄉村醫生按照新機制進入鄉村醫生隊伍。2013年,鄉村醫生準入退出機制初步建立,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網底得到進一步夯實。2014年將建立新的準入和退出機制,“進有標準、退有保障、老有所養”。?
?據統計,2013年日照市衛生局組織全市4000余名在崗鄉村醫生參加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強化培訓,家庭醫生式服務共簽約社區家庭3.53萬戶,服務人口10.55萬人,村衛生室簽約率達到92.85%。今年還要繼續為19000名農村孕產婦提供住院分娩補助和葉酸補服,完成14000名農村婦女宮頸癌篩查和4000名乳腺癌篩查任務,繼續推進農村改廁工作。
今年還將啟動鄉鎮衛生院和診所標準化建設,中心衛生院達標率達到80%以上。
昨天(5月10日)早上,寧波象山縣墻頭鎮塔嶺村的王大爺起早去銀行取養老金,發現,自己的賬戶比往常多了35元錢,這讓王大爺驚喜不已。原來,從2012年5月1日起,象山縣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待遇和繳費標準有所調整,每位待遇享受人員每月可增加養老金35元。
記者從象山縣社保中心了解到,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待遇標準調整為1檔470元/月,2檔420元/月,3檔370元/月,4檔330元/月,5檔280元/月。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年齡人員參保繳費標準調整為1檔55160元,2檔39620元,3檔23980元,4檔16790元,5檔10800元。男60周歲、女55周歲及以上被征地人員調整后繳費標準也相應改變,詳情可以詢問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
5月1日起,寧波象山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80元調整至每人每月100元。對按象政發【2009】178號規定參保繳費的人員,除疊加享受被征地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和享受精減職工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外,另予增發每月15元。另外,領取養老金人員死亡當月享受的基礎養老金的20個月金額,目前調整為補助一次性喪葬費2000元。
近日,鄭州市政協委員陳書策、劉清江在聯名提交的《關于關愛失獨家庭的建議》的提案中提出,政府要盡快出臺政策,從經濟扶持、心理慰藉、養老保障等方面對失獨家庭給予幫助。
提案建議,要鼓勵失獨家庭再生育或領養,對于有再生育意愿和能力的失獨家庭,計生部門要及時告知相關政策,提供各種服務;對有領養意愿的失獨家庭,民政部門要優先提供收養機會,并提供相關服務。要適度提高失獨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標準,對失獨家庭的扶助金標準應結合經濟發展、物價上漲等因素進行動態調整。要加強對失獨家庭的心理疏導工作,以社區為平臺,組織或引導社會力量、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等關心關愛失獨家庭,給予心理干預,加強心理疏導服務。
此外,還要高度重視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適時建立失獨家庭養老院,提供完善的居家養老服務。